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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5/20 7:51:26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750位读者读过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主要针对全国各地已进入初夏汛期,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降等灾害进入高发期,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和地质灾害,加强预报预警,指导帮助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在广大师生中开展防灾教育和自救逃生演练。另外,区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和雷电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专门针对我区夏季强降雨和雷电活动特点,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为此,区教育局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区校园实际,就做好下一步校园安全工作提如下要求:

一是尽快将教育部文件精神传达到广大师生, 并进行防雷电、防溺水、防触电等基本常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和自救逃生技能培训,提高突发灾难事件的应对能力。

二是加强对校舍、校内设施及周边地质环境的检查排查,对地基不牢、倾斜裂缝的校舍、围墙、护坡等及时进行加固,对防雷设施还不完善的建筑尽快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发生时不引发其它安全事故。组织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针对防洪、防雷电袭击等特点进行相应的预防、急救器材物资准备。

三是各街道学校要密切关注学生交通问题,对学生尤其是“村村通”学生接送车通过的道路、桥粱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提请街道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确保雨季学生交通安全;因气温越来越高,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乘车,避免因人员密集而造成各种不安全问题。

四是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前段时间区教育局组织了安全工作大检查,相关情况也进行了通报。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通报要求,结合本单位检查情况,存在问题的要尽快进行整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出计划,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而后利用暑假一并整改。

附件:《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目前,各地正进入初夏汛期,是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灾害的高发期。近日,淮河出现44年来最大春汛;湖北遭受今年来最强暴雨袭击,宜昌市兴山县高阳镇在周末假期发生山体滑坡,导致部分校舍损坏;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马过河乡麻衣小学学生宿舍因雨水浸泡倒塌,导致1名学生死亡,4名学生受伤。

  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国将自西向东出现一次较大范围降雨和降温天气过程。江南中南部、华南地区将出现中到大雨,局部暴雨过程,并将出现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四川东部、重庆南部、贵州、广西中北部、广东北部、湖南南部、江西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雷电天气,局部地区并有短时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加强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指导和帮助中小学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教育和自救逃生演练。特别是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挡土墙的检查,完善学校防雷设施,深入整改安全隐患,提高学校的防灾抗灾能力。抗灾能力较差的农村学校、尤其是山区学校,在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后,可以适当调整上学时间,严防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灾害袭击校舍导致师生伤亡,严防学生在上下学路上遭遇灾害侵袭。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教    育    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