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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评聘]关于2012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

发表日期:2012/6/30 10:11:10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444位读者读过

 

关于2012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

宁教职称[2012]2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工作,现对201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年我市已列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有关学校(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国家、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提高全体教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改革试点的对象、内容、办法等规定,以及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在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理解准确,贯彻执行到位。

二、根据《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人员过渡办法》等规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过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积极稳妥、严格细致地按照过渡范围、过渡内容、过渡办法、过渡程序,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具体工作要求由市职称主管部门另行布置。今年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均采用新职称体系的等级和名称。

三、根据《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把以往中学与小学(幼儿园)两个系列,调整为中小学与幼儿园两个系列。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和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初定或考试的方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由市职称办委托区县人社局和市职称评介中心组织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和幼儿园高级教师由省、市职称办委托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区县属学校及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区县教育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符合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按属地化的原则,报送当地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时间、地点送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职称办统一部署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四、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从今年起,将按照新的《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12]1号)和《南京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12]2号)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各单位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相应条件(含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对报评人员的主要业绩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评人员必须进行述职,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所在单位不得签字上报。因审核不细致造成材料虚假的,在对申报人员按规定作出处理的同时,追究审核人员和学校领导责任。

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必须对其任课班级学生(不少于95%)进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应录入“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业务档案”的相应栏目,并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中如实填写。

六、考核工作是教师队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市职称办规定,对教师任职的考核,应依据聘约,重点考核其履行聘约、完成岗位职责的情况。依据考核结果,晋升、续聘或解聘教师职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任期内年度考核1年(含)以上为“优”,其他年度为“合格”者,任期考核为“优秀”;任期内近两年有一个年度为“不合格”,任期考核为“不合格”;任期内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任期考核为“合格”。任期考核为“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晋升职称,优秀者优先晋升。

七、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任现职以来,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进修任务,并提供有关进修证书。

八、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按评审条件要求办理,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均有效。

已取得南京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的人员,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由所在区县教育局先将其合格证集中,按姓名、单位、证书编号字段登记造册(“EXCEL”数据库文件),交市教育局人事处,统一送市职称办审核并报省职称办盖章后,再将合格证放入申请材料中。其他学校和直属学校(单位)直接交市教育局人事处按上述办法办理。

九、评审材料中的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获奖论文和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应在评审年度的上一年年底(20111231)之前获得或发表。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应在申报评审材料前获得。

十、根据市职称办规定,申报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破格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专业面试(答辩)。

十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依据岗位设置的要求,按岗申报,无岗不得申报。

十二、今年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经市职称办同意,今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调整至9月中下旬进行。

各区县教育局及学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推荐程序,认真审核,规范整理装订申报材料。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在“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进行申报。各区县教育局和委托市评审的单位应在730日前,将申报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报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后连同花名册送我局人事处(地点:长江路272207室)。直属学校(单位)在725日前将推荐评审人员材料报我局人事处(地点:同上),由我局集中送市职称办审核。

直属学校(单位)推荐评审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的时间和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的时间同步进行。

附件一: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012年专业面试(答辩)工作办法

附件二:南京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地区代码”、“学科代码”一览表

附件三:南京市(XX单位)教师(XX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审人员名册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日

 

 

抄报:省教育厅、市职称办


 

附件一: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012年专业面试(答辩)工作办法

 

一、面试(答辩)的对象

1.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面试(答辩)的形式

1.一般性答辩。根据学科不同,分别采用说课、案例分析、回答问题、技能测试等方式。(抽题后给15分钟准备时间)。

2.针对性答辩。评委针对申报者提供的论文和业绩材料提出若干问题进行质疑和考察。

三、面试(答辩)的内容

1.一般性答辩:

回答问题的内容围绕各科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功,不出偏题、怪题。申报者在事先制好的试题中随机抽取。

说课使用现行中学和小学、幼儿园教材,高初中分开(即教高中的用高中教材,教初中的用初中教材),教材由申报者自带,评委指定篇目或章节、段落。

案例分析围绕学科教学,由各学科评审组提供案例,从申报者针对案例提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等方面进行考核。

技能测试围绕教学基本功,由各学科评审组根据学科特点对申报者进行考核。

2.针对性答辩:

回答评委给定的问题,对论文和业绩材料作出说明或阐发论述(英语教师要求用英语叙述部分或全部的内容)。

回答评委提出的其他有关问题。

四、面试(答辩)的评分等级和标准

评分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评分标准(略)。

五、面试(答辩)结果的使用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晋升职务。

附件二:

 

南京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地区代码”、“学科代码”一览表

 

     

 

 

 

直属单位

00

中学语文

A

小学语文

XA

玄 武 区

01

中学数学

B

小学数学

XB

白 下 区

02

中学外语

C

小学外语

XC

秦 淮 区

03

政治

D

品德

XD

建 邺 区

04

历史

E

鼓 楼 区

05

地理

F

下 关 区

06

中学音乐

G

小学音乐

XG

浦 口 区

07

中学体育

H

小学体育

XH

沿江工业开发区

08

中学美术

I

小学美术

XI

栖 霞 区

09

生物

J

雨花台区

10

物理

K

江 宁 区

11

化学

L

六 合 区

12

中学信息技术

M

小学信息技术

XM

溧 水 县

13

劳动技术

通用技术

N

高 淳 县

14

心理健康教育

O

委托评审

15

科学

综合实践活动

P


附件三:

 

南京市        教师        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审人员名册

 

 

填表单位:(盖  章)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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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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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职务

现任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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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拟申报

专业

资格

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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