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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关于转发区纪委《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5/15 11:10:01 出处:本站 作者:党支部 有1068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监20155

 关于转发区纪委《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纪委相关通知要求,坚决制止五一端午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不正之风,现将江宁区纪委《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结合本系统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1、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把贯彻上级纪委的通知精神,作为当前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在本单位教师会、行政会上进行传达布置,并对照检查内容,逐一对照核查,开展自查自纠,《区教育系统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自查表》电子稿522前请发送至监察室邮箱(jnqjyjjcs@163.com),也可通过纪检工作群发送至万淑静同志。

2、重点督查。区教育局纪工委将成立专门督查组,主要通过配合区级检查组,对各大商场、宾馆、餐饮娱乐等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通过调阅有关资料、会议记录、财务账册和会计凭证等,检查节日期间公款支出、津补贴发放和车辆管理等情况。

3、信访受理。督查期间,区教育局将设立举报邮箱:jnqjyjjcs@163.com,公开举报电话:52281696,受理和办理违反中央、省和市区相关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将认真回应、及时核查、严肃处理。

各单位及个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反“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六条红线”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执行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奢靡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究该单位、该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

附件一、《关于印发《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二、区教育系统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自查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5513

 

 

附件一、

 

关于印发《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区级机关各部门党工委(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纪工委(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区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监察室,区各国企集团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监察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纪委相关通知要求,坚决制止五一端午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不正之风,区纪委将组织对全区各街道(园区)、区各部门单位、各国企集团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现将《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429

 

 

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深入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纪委关于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要求,坚决纠正“四风”,狠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节礼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巩固落实中央、省市区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取得的成果,区纪委将牵头对全区各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各国企集团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纪发【20155号)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区成立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区纪委牵头,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文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民宗局、区国资办组成。

各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各国企集团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集团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15430620

三、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一个一律”、“十七个一律”、区委“十项规定”等规定的情况及下一步建议;

2、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纪委关于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要求的工作情况;

3、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

4、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检查单位财务,以及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5、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干部群众对严禁党员干部收送礼金礼券等“节日病”问题的反映;

6、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有关数据及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建立综合协调、部门主管、上下联动、多方联合、交叉互查的监督检查机制,以特殊时段、重要节点、关键岗位、敏感场所为重点,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敢于动真碰硬,以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坚决刹住公款请客送礼等奢靡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自查自纠。全区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通知精神,作为当前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的重要内容,针对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

()重点检查。区纪委、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办等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能,专门组织力量,对全区各级各单位和各大商场、宾馆、食品企业、餐饮娱乐等单位进行检查。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汇报,调阅有关资料、会议记录、财务账册和会计凭证等,检查节日期间公款支出、津补贴发放和车辆管理等情况。

()明察暗访。采取实地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五、任务分工

区纪委负责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情况收集和汇总,并负责对全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分工,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单位,分别组成明察暗访、资金监管、券卡治理、公车管理、重点单位、会所整治等六个专项督查组。

1、明察暗访督查组。由区纪委牵头负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配合,采取两级纪检部门联动的方式,结合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和媒体曝光等线索,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

2、资金监管督查组。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区纪委、区审计局、区国资办配合,负责对全区各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企集团等违规公款购买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3、券卡治理督查组。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区纪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配合,负责对各商场、酒店及经营户违规销售及经营购物卡、代币券、开具虚假发票等行为的进行检查。

4、公车管理督查组。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区车管中心配合,负责对全区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重点单位督查组。由区纪委牵头负责,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办配合,重点抽查部分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企集团,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6、会所整治督查组。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区纪委、区文广局、区旅游局、区民宗局、区国资办、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园区配合,对全区各公园、历史建筑、文保单位、宗教场所以及景区内的餐饮、娱乐、美容等场所进行严格督促检查,确保会所整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全区各级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

1、提高思想认识。全区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精神上来,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良好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2、细化工作方案。区纪委、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要结合自身职能,明确责任科室,分别制定明察暗访、资金监管、券卡治理、公车管理、重点单位、会所整治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58前,请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报送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同时,要保持与市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做好上下衔接,畅通信息。

3、认真受理举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受理和办理违反中央和省市区作风建设若干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处置、及时回应。

4严肃执纪执法。要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对中央和省市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不力的,动真格、出重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公开曝光,一律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并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5、加强情况报告。全区各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企集团要重视情况信息收集及工作的汇总上报工作,注重反映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明确专人负责。618前,全区各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企集团要分别上报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统计表(附后),报告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报送至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节日期间查处典型案例,实行即查即报。

联系人:王  燕,联系电话:52185640,传真:52283443,电子信箱:jnqjwl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