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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关于组织在职在编教师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9/14 9:49:35 出处:本站 作者:28409 有1242位读者读过

各中小学、江宁高职、局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2015〕19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将于9月10日—11月8日组织所有在职在编教师上网参与相关学习及竞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区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直属单位(教研室、教科室、电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德育研究室)所有在职在编教师(以江苏教师教育网数据库为准)均为参与对象,要求全员参与。

二、活动安排

   自学阶段:9月10日至10月7日。全体教师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进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栏目进行学习。

   竞赛阶段: 10月8日至11月8日。全体教师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进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栏目进行答题。

三、竞赛办法

   1. 竞赛试题

   题型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三种,共50道题,由电脑在题库中自动生成。试题主要内容涉及班主任基本知识。

   2.答题要求

   每名参赛人员有3次答题机会,每次答题时间2小时,取最好成绩作为竞赛最终成绩。

   3.本次竞赛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所有参加竞赛且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省级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入库。

四、组织要求

   1.本次活动由德育研究室与教师进修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并考核,各校、各直属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活动,积极配合开展。要确保我区参赛率及合格率在全市各区居前列。

   2. 班级管理工作能力是所有教师应具备的基本工作能力,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课课都育人,非班主任教师不得以当前工作岗位为借口,推脱参加本次活动。无故不参加网络学习及网络知识竞赛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3.请各学校、直属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实施,确保本次活动参赛率高,成绩优异。

   4.参赛期间,教师进修学校将定期汇总各校参赛率及合格率,并予以公示。同时根据参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和教师个人一二三等奖给予表彰。

请各学校、直属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省级竞赛活动,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圆满完成竞赛任务。

    

江宁区教育局

                                  201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