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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初级中学法制教育活动记录0311

发表日期:2015/3/12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王斌 有1240位读者读过

江宁初级中学法制教育活动记录表

 

2015-03-11

 

阶梯教室

主讲人

蒋小俊

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

 

《义务教育法》

 

 

 

 

 

什么是义务教育?它有什么特点?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它具有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的特点。

新《义务教育法》的几个新亮点是什么?

答:一是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二是新法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三是新法将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的规定;四是新法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五是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六是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作出新的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