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江宁初级中学2015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发表日期:2016/1/13 10:25:18 出处:本站 作者:潘其斌 有1158位读者读过
江 宁 初 级 中 学
关于2015年度学校工作人员考核暨流动教师专项考核、师德专项考核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客观公正地评价本校教职工及外校流动进入我校教师的履行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等情况,也为教职工的职务晋升、聘任及奖惩、培训、辞退、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关于对区义务教育学校流动教师进行专项考核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绩效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安排。
二、领导小组
朱乾坤、刘仲平、潘其斌、纪永全、陶开超、王 斌、傅德和、陈 贤、蒋本贵
三、具体安排——教职工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本校在编教职工(含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借用及流动人员。
(二)考核内容:
根据南京市人社局关于《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修养和工作实绩。
根据区管校用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流动教师重点考核其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流动工作成效等。(从今年起不再另行组织,合并到年度考核工作之中)
根据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及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要加强师德专项考核,被考核人员要围绕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志愿者行动、终身学习等十个方面进行书面总结,学校要给予评价,并将师德专项总结存入被考核人个人档案。
具体工作操作时,材料一次性下发,一并完成填写和小组评议等工作,最后分别上交给相应部门进行学校层面的评议和材料整理:年度考核、流动教师专项考核——校长室;师德专项考核——工会。
(三)考核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优秀比例
1.“优秀”等次人数为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以内,同时,各类岗位人员优秀等次比例均不得超过本岗位总人数的12%。今年我校参加考核人员总数为在编在岗69人-区管4人+当年退休1人+借用2人+交流5人=73人。在编人员“优秀”等次总数8人。高中级合计为6人(高级2人,中级4人),初级及工勤2人;借用和交流的5人等次由关系所在学校确定。
凡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性表彰的单位,在事先报区人事局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18%;“学校效能评估”评定结果为一等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18%;三等的,优秀等次比例下降到10%。
凡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或经区教育局信访办、监察室认定当年被有效投诉累计超过2次的,该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高于10%;当年被有效投诉累计超过4次的,该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高于8%;当年被有效投诉累计超过6次的,取消该单位考核评优资格,该单位也不得参与本年度综合性评先。
(1)高级: (16)
曹承杰、傅德和、杨道俊、徐道梅、陈格林、张 俊、蒋本贵、李时梅、谢 青、戴家宽
周福华、纪永全、马明强、陆玉明、钟树霞、程计梅
(2)中级: (32)
魏贤仁、陈正华、倪进翠、陈 贤、马跃龙、芮开梅、陶开超、李宗保、蒋根亮、柳万明
荣小明、夏万龙、王 玲、杨道林、庞昌萍、何生兰、蒋传祥、陈庆凯、钟树霞、王 斌
蒋小俊、顾 斌、乔加敏、朱 辉、郑有秀、杨 平、曹小龙、李兴龙、徐天天、王 赂
杨晓燕 当年退休人员:周吉荣
(3)初级以下: (16)
袁 俊、王荣美、钱德顺、吕怡秋、丁正清、马建刚、祝 羽、吴华其、王朱琴、周 倩
方 露、郑 霜、何 申、时文强、吴佳佳、邱 舒
(4)工勤: (2)
林 玲、徐三保
2.借用人员: (2)陈福林、马跃平
3.交流人员: (5)2014年——艾 伟、李家明、丁旭东;2015年——李有虎、任俊香
(六)考核方法
考核仍采取“四个结合”的方法。一是组织考核与群众(包括学生或家长)考核相结合,即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二是平时考核与终端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检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三是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各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制度,进行可操作的量化考核,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四是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额享受其考核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享受其考核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同时停发1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停发2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可在单位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予以奖励。
(七)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填表
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小结结尾表明等次。因为要存入教育局个人档案,所以,表格不得打印、复印,表格必须用碳素钢笔等黑水笔填写。
教职工从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工作数量与出勤情况、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一年来的总结。工人从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敬业表现、完成工作实绩四方面进行一年来的总结。
2.小组述职评议
教职工在小组内述职并公布自评考核等次后,进行小组内民主评议。安排如下:
语文组:(11人) 组长:徐道梅 地点:教学楼二搂南 行政:潘其斌
徐道梅、荣小明、王 玲、施德霞、谢 青、何生兰、陈 贤、蒋传祥、芮开梅、郑有秀、李有虎
数学组:(10人) 组长:李时梅 地点:教学楼二楼北 行政:刘仲平
李时梅、杨道林、庞昌萍、曹小龙、朱 辉、杨 平、魏贤仁、祝 羽、程计梅、丁旭东
外语组:(11人) 组长:钟树霞 地点:教学楼三楼南 行政:陶开超
钟树霞、李宗保、倪进翠、王荣美、丁正清、乔加敏、马跃龙、王 赂、方 露、吴佳佳、任俊香
理化生:(16人) 组长:纪永全 地点:教学楼三楼北 行政:纪永全
纪永全、傅德和、陈正华、马明强、蒋根亮、夏万龙、蒋小俊、袁 俊、陈庆凯、王朱琴、陈福林、戴家宽
陶开超、何 申、邱 舒、艾 伟
政史地:(12人) 组长:曹承杰 地点:教学楼总务处 行政:王 斌
曹承杰、周吉荣、杨道俊、钱德顺、蒋本贵、陆玉明、柳万明、王 斌、马建刚、郑 霜、杨晓燕、李家明
综合组:(13人) 组长:顾 斌 地点:教学楼一楼西 行政:傅德和
顾 斌、张 俊、陈格林、周福华、马跃平、李兴龙、徐三保、林 玲、徐天天、吴华其
吕怡秋、周 倩、时文强
各小组负责人认真组织好各组成员,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小组述职,做好述职和测评情况记录。各蹲点行政按时达到指定教研组,听取组员意见。
小组述职后,上交小组评议为“优秀”的人员名单及《小组评议记录》。申报优秀人员领取评分表、上交相关材料。及时填写上交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表附页》《师德专项考核表》。
3.公开展出业绩
凡被小组评议(被小组认可或推荐)为“优秀”的人员,应递交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材料(各类工作小结、获奖证书、备课笔记、论文论著等)。尤其是获奖证书,否则不予加分。连同学校提供的履职情况,大组评议前在副校长室展示,大组评议时在现场展示。
4.大组述职测评
小组评议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学校大组内公开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教育局要求,所有学校中层干部不论是否申报优秀,进行述职及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汇总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民主测评结果只是考核结果的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依据,不能简单的以民主测评结果代替考核结果。没有进行公开述职的人员,不能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每人述职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5.学校综合评议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评价,写出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表附页》《师德专项考核表》中“学校评定”栏目。
6.“优秀”人员公示
拟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相关人员如有不同看法,可直接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校长室)反映。
7.考核结果通知
考核结束后,在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填发“考核结果通知单”。
8.书面复核申请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单”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学校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书面通知申请复议人,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9.材料上报审核
纸质:《考核登记表》《备案手册》、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未参加考核人员材料、《考核人员名单》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师德专项考核总结等;流动教师专项考核材料(内容、登记表、汇总表)
电子:《备案手册》《考核人员名单》《流动教师考核表》
10.材料整理归档
《教师业务档案》《附页》材料整理归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师德专项考核表》按工会统一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交保存;
《业务档案》按照之前教务处的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交保存。
《学校考核工作安排》《教职工考评记录》《评优测评表》、评优申报材料及综合评分表等材料整理、装订、归档备查。
(八)日程安排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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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参会、制定考核安排(参考《局考核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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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
领导小组研讨学校考核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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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教室 |
全体教职工带笔参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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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定 |
个人总结填表(黑水笔整洁填写,不得复印、打印) |
1月15中午中午 |
见考核程序安排 |
小组述职评议:组长组织、行政参与、优秀申报; 上交申报或推荐“优秀”的人员名单及《小组评议记录》;申报优秀人员领取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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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评优人员上交相关材料。(兼业绩展示),组长上交所有人员的《考核登记表》《考核表附页》《师德专项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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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工作小组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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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教室 |
大组述职测评(兼业绩展示、全体教师带笔参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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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
学校综合评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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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站 |
优秀名单公示(校门口橱窗内、学校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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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填发“考核结果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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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考核材料整理(核查、评语、签章、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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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局 |
相关纸质和电子稿材料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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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过程材料归档(整理、装订、归档) |
(九)填表说明
1.教师个人
新教师《登记表》和《附页》,只写总结和小组评语,个人和小组评议都不写等次。)
《考核登记表》:年度:2015、单位: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初级中学;岗位类别:管理/专技/工勤;等级:如专技十级;岗位名称:如一级教师;“本人总结”结尾须标明自评等次。“档案编号”见网站。
《考核表附页》:年度:2015、“本人自评”栏打“√”,并写上“综合”情况,左下角填写“本人自评综合等第”。
《业务档案》:年度:2015—1016、按照之前教务处的要求,填写完成后存入个人档案。
《师德专项考核表》,小组评议后,统一交给工会,填写完成后存入个人档案。
2.小组组长
《考核登记表》中“考核小组评鉴意见”栏,对教职工给出评语及等次意见。
《考核表附页》中“民主测评”栏及“民主测评综合等第”栏,填写等第。
《师德专项考核表》中“小组评价”栏,填写小组评议等次。
《教职工考评记录》,适当的评语、测评情况及等次,组员签名。
(十)关于申报比例及人数
考核人数 |
优秀比例 |
具体人数 | |||
高级 |
一级 |
初级及以下 |
工勤 | ||
66 |
18% |
11 | |||
8 |
3 | ||||
3 |
5 |
3 | |||
12% |
7 | ||||
5 |
2 | ||||
2 |
3 |
2 | |||
4%待定 |
4 | ||||
3 |
1 | ||||
1 |
2 |
1 |
说明:优秀人数总量控制。先按18%的比例及人数进行校内评优申报,并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排序,再根据学校可申报比例按序确定申报人员。
四、具体安排——流动教师专项考核
(一)考核内容:包括教师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流动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方法:采取学校考核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三)考核流程:个人总结、小组评议、学校领导小组考核、结果公示上报。
流动教师专项考核的个人填表与年度考核个人填表同步,流动教师专项考核的小组测评与学校大组评议同步,学校领导小组考核与年度考核学校综合评议同步,考核的结果在校内公示后按时上报。
(四)考核对象:2014年——艾伟、李家明、丁旭东;2015年——任俊香、李有虎
(五)等次比例:2014年流入的按50%比例评议优秀,且此比例数不占用双方学校优秀比例;2015年流入的,等次两校协商,由编制学校确定,且比例数占用编制学校优秀比例。
五、具体安排——师德专项考核
相关流程同教职工年度考核流程。
六、说明
1.“优秀”等次评议参照《江宁初级中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议细则》执行。
2.“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相关要求参照区文件执行。
附:《区2015年度考核工作意见.doc 》
江宁初级中学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