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审验]2011年江宁初级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统计、签证安排
发表日期:2011/12/16 17:05:12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597位读者读过
2011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统计、签证安排
一、学时折算
根据宁教高师﹝2006﹞17号文件及南京市师干训工作“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教师职称周期(5年)内继续教育任务为360学时,年度继续教育任务为72学时。继续教育学时由校本研修学时、教科研学时、培训机构培训学时三部分组成,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一)校本研修学时:根据进修学校审验后的《2011年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课时统计表》填写。
(二)教科研培训学时:包括教育科研及教学研究两部分内容
1.教育科研:包括论文专著的发表、获奖,教科研课题的结题,与教科研有关的培训等内容。折算标准如下:
(1)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国家级20学时、省级16学时、市级12学时、区级8学时/篇。
(2)论文获奖:国家级12学时、省级10学时、市级8学时、区级6学时/篇。(论文获奖以证书认定,如因证书发放较晚影响本年度签证的,计入下一年度)
(3)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每1000字折算3学时。参编教辅用书的按每本10学时折算。正式出版的个人教学光盘按每套10学时折算。
(4)参加区教科室组织的菜单式培训,根据原始过程材料给予相应学时承认。半天为4课时。
(5)教科研课题根据结题证书,参照论文发表标准进行折算。子课题的学时相应下调一级认定。市级8学时、区级6学时/项。
2.教学研究:
(1)区级以上(含区级)的各种教研活动,根据《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或相关原始证明材料按实际参与学时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以教研员签章为准,登记卡不能确认的学时用原始材料证明)
(2)区级以上赛课获奖:国家级12学时、省级10学时、市级8学时、区级6学时。
(三) 培训机构培训学时:包括教师所参加的各种区级、省市级、国家级培训及各种学历进修。
1.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入学考试考前辅导,并顺利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或者就读期间至少有一门考试合格的,按48学时计。(当年4月份之前拿到毕业证书的,不计学时)
2.参加普通话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40学时计。
3.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27学时计。
4.参加职称英语或职称计算机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各按40学时计。
5.2011年新教师岗前培训,4天按32学时计。(不需要提供证明)
6.跨年度的培训,可依据证明材料(如参训通知、课程表、学时证明等)对当年的参训学时予以承认。
7.各类培训原则上每天折算8学时,但任何一单项培训,学时数超过72学时的单项培训,按72学时封顶折算。
7.各类培训原则上每天折算8学时,
二、注意事项
1.从2011年起,《继续教育证书》签证原则上实行年度结算,即针对当年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验,对往年未计入的学时不再追认。同时年度总学时实行封顶折算,即最高确认72学时。
2.论文、赛课获奖,但因主办方证书发放晚于审验时间的,可提供公示名单等其他确切的证明材料为佐证,在项目填写上要单列一行,写明奖项。或者自然滚动计入下一年度学时。
3.没有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支撑性不够的,一律不予确认。证明材料应具有证明效力。(证明材料应由培训组织者开具,各学校自开的证明无效。日期不明确的不予承认。)
三、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 |
备注 |
12.12—12.14 |
制定计划,宣传准备 |
教科室 |
|
12.14 |
搜集整理校本研修、全员培训等学时材料 |
教科室 |
|
12.14—12.15 |
个人继教学时证明材料搜集、登记上交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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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12.26 |
材料整理、证书及表格填写 |
教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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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2.23 |
《继续教育证书》签证 |
教科室 |
进修学校 |
12.19—12.23 |
学时证明材料返还个人,继教材料整理归档 |
教科室 |
|
附:《江宁初级中学2011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
江宁初级中学教科室
2011-12-12
江宁初级中学2011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
类别 |
继续教育内容 |
学时 |
备注 | |
折算学时 |
小计 | |||
校本研修 |
校本研修 |
24 |
24 |
高中初级等皆是24学时 |
教育科研 |
论文发表(等级和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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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20、省16、市12、区8 |
论文获奖(等级和篇数) |
|
国12、省10、市8、区6 | ||
菜单式培训 |
4 |
4 | ||
课题结题(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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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级:8、6 | ||
教学研究 |
区级以上活动(级别和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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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单位0.5天 |
公开课获奖(等级和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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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12、省10、市8、区6 | ||
培训机构 |
全员通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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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学时,37人,查询后填写 |
学历进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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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为48 | ||
职称普通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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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为40 | ||
职称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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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为40 | ||
2011年新教师岗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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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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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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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学时,以黄卡为准 |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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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今年晋升职称人员,按新职称系列填写。
2. 有学时证明的按证明上的学时填写,没有学时证明的,请提供参训通知、课程表、记录、作业等相关材料证明,每半天按4学时算。
3. 每一单项学时最高认定学时为72学时。
4. 个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以此表为封面,按此登记表的项目顺序依次整理好,没有对应项目的,填在后面的空行内。用订书机钉住左上角。
5. 在规定时间内未教师上报相应材料或上报不完整,导致审验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江宁初级中学 教科室
2011年12月12日
所有学时证明材料已领回。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