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评选]市2011年度“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
发表日期:2011/10/19 15:39:39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847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2011年度“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南京市2011年度“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交论文,将纸质封面、纸质论文、电子论文、费用及时交到学校教科室。
相关内容详情请参阅下文。
南京市2011年度“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南京市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将于11月组织开展“南京市2011年度“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该工作与南京市教育学会优秀论文的评选同步,属于其中的一个新设专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最终将由市教育学会审核,签章确认。
现将相关通知转发如下,欢迎各学校积极组织人员投稿参评。
参评论文提交方式:
1.电子稿:各申报人自2011年10月8日起可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www.njjks.cn/njlwx/lw_login.asp),点击“热门连接”栏目中“提交入口”进行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8日24点。
2.纸质稿:各申报人须在2011年10月22日前将教育论文的纸质文本报送教师进修学校206室周敦武处。进修学校汇总后将统一上报南京市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52283072)
南京市江宁教师进修学校
2011-9-28
附件:
关于开展南京市2011年度“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了推进全市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培训者开展教师培训理论与实践的学术探讨及研究,不断提升培训工作和校本研修工作的质量,从而更好地为全市教师的专业发展服务,南京市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在2011年10月开展2011年度南京市“教师教育”论文的评选工作。
南京市“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是在南京市教育学会领导下开展的属于“教师教育”专门类型的论文评选,其论文要求、论文征收和报送、论文评选的程序和方法等都和南京市教育学会开展的“关于开展南京市2011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一致。现将该项论文评比的特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论文内容范围及要求:
(1)教师专业发展领域问题的思考;(2)教师培训工作的认识及实践;(3)学校校本研修工作的认识与实践。
2、论文形式要求:(1)研究报告 (2)经验总结 (3)活动案例 (4)培训随笔
3、论文的类型:属于“教师培训”
4、论文征收
2011年“教师教育”论文统一委托各区(县)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区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征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负责校本研修的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单位)的参评论文。
征收时间:2011年10月27日----10月29日
5、论文的报送
(1)网上登记:各申报人自2011年10月8日起可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www.njjks.cn/njlwx/lw_login.asp)并点击“热门连接”栏目中“提交入口”,截止时间2011年11月8日24点。
(2)报送论文:各申报人须在2011年10月22日前将教育论文的纸质文本报送各区(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直属学校(单位)直接报送市教师教育学会秘书处。秘书处地点:南京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马府街18号)。
六、联系人员及方式
负责接收报送教育论文的处室:南京市学习力研训办公室
负责接受人员:方明中
电话:84457089
请各区县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属学校(单位)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复印转发至有关教师教育理事单位和学校。
南京市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
南京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代盖章
2011年9月23日
南京市2011年度“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补充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9月28日所发 开展“南京市2011年度“教师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评审费事项没有说明,经请示,现补充通知如下:
由于论文评选结果由市教育学会认可,并颁发市教育学会盖章的证书,因此评审工作也按照市教育学会要求来组织,参评论文要缴纳评审费50元/篇。特此告知。
南京市江宁教师进修学校
20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