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教工作]关于表彰校园诗歌创作获奖学生的决定
发表日期:2017/12/19 16:30:23 出处:江宁区江宁初级中学 作者:校长室 有2232位读者读过
关于表彰校园诗歌创作比赛获奖学生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弘扬十九大精神,传承中华诗歌文化,学校于11月14日下发了校园诗歌创作大赛通知,经过全校同学认真创作,评委老师的精心评选,共有40篇作品获奖。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初一年级秦安琪等15名同学、初二年级谢蕊等12名同学、初三年级杨睿等12名同学提出表彰,希望以上同学继续保持对诗歌创作的热情,能写出更好的作品,也希望其他向他们学习,在书本学习之余,能够关注诗歌,学习诗歌,写作诗歌,把诗歌融入学习、生活之中。也希望每一各学生能够成为传承中华诗歌文化的一份子,为让诗歌进校园、诗歌进生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从而爱上诗歌,让诗歌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江宁初级中学
2017年12月18日
江宁初级中学校园诗歌(十九大或文化主题)创作比赛评选结果
初一年级(15人)
一等奖:一(1)秦安琪、一(4)夏 鑫、一(5)伍文博
二等奖:一(4)陈雅妮、一(5)袁帅一、一(5)曾巧巧、一(1)蒋婉如、一(1)魏百卉
三等奖:一(4)芮 翔、一(3)付 玲、一(3)朱思雨、一(2)吴 伟、一(3)乔飒飒、一(2)马 越、一(4)何辰宇
初二年级(13人)
一等奖:二(1)谢 蕊、二(2)徐 莹、二(5)王思梦
二等奖:二(2)江佳佳、二(5)芮雨柔、二(3)李 玥
三等奖:二(1)郝丁凡、二(5)方文昕、二(2)谢雨桐、二(2)李修敏、二(3)陈 蓉、二(1)余嘉睿
初三年级(12人)
一等奖:三(1)杨 睿、三(3)李可心、三(4)王子鑫
二等奖:三(1)张雅婷、三(2)项雨欣、三(3)郁婷婷、三(4)王 浩
三等奖:三(1)徐 磊、三(2)屈雨童、三(2)刘婉婷、三(2)黄筠茗、三(4)成惠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