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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教工作]喜迎建国70周年暨江宁初级中学第一届校园诗歌创作比赛活动方案

发表日期:2019/3/15 22:04:24 出处:江宁区江宁初级中学 作者:校长室 有768位读者读过

文化传承·诗韵校园

——喜迎建国70周年暨江宁初级中学第一届校园诗歌创作比赛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更好的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激发全体师生对古近体诗词的欣赏和创作热情,丰富我校诗歌教学活动内容,营造浓厚的校园诗教氛围,同时喜迎建国70华诞,并选送“首届长三角中小学生古诗词邀请赛”作品,特制订我校第一届校园诗歌创作比赛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朱乾坤;组员:刘仲平、潘其斌、王  斌、陶开超

2.组织部门:校长室、德育处、语文组

二、参赛对象

我校初一至初三全体学生

三、作品要求

1.主题:围绕歌颂祖国大好河山,展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成果等内容,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向上。

2.形式:作品为传统的格律诗词,绝句、律诗使用《平水韵》,一般为五言或七言绝句、五言或七言律诗;词使用《词林正韵》,以小令为主,词牌不限。

3.格式:诗两句为一行,词一片为一段。

4.署名:在诗歌题目的上一行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全称+年级班级+联系电话。

5.原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学生本人原创作品,允许一定程度的模仿,但绝不允许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四、比赛流程

1.自主写作(3.5—3.10)。学生自己查找相关诗歌资料和找寻作品素材,并根据主题及题材要求撰写诗歌。

2.班级收缴(3.11—3.12)。作品为电子稿形式,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打包上交到德育处。

3.学校评审(3.12—3.15)。我校组织评委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数为参赛作品的40%左右。学校德育处根据稿件上交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4.总结表彰(3.18—3.20)。学校对获奖学生和获奖班级进行表彰,发放证书,进行表彰。

5.整理展示(3.20—3.25)。学校对获奖优秀作品进行整理展出,并择优推荐到相关部门参评或出版。

江宁初级中学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