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发展班年度总结
发表日期:2025/3/20 14:59:21 出处:江宁区江宁初级中学 作者:王斌 有28位读者读过
青年教师发展班年度总结
根据学校“青年教师发展班”工作计划,校长室于3月19日召开青年发展班全体教师会议。会议中根据量化考核表,对青年教师进行了年度总结考核。校长室对上年度表现优秀的5名教师进行了表彰,并指导其他青年教师进行了学习;也对后期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要求。

附件:
江宁初级中学“青年教师发展班”年度量化考核表
姓 名 ________ 任教学科 ______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依据 | 自评 | 校评 |
职业道德10分 | 1 师德师风 | 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书育人。 |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无体罚和变相体罚等行为,不从事有偿家教。 | ||
教育教学30分 | 2 “五认真”检查 | (10分)在学校每学期组织的教学“五认真”检查中达良好。“优秀”每次加2分,不合格每次扣2分。 | 每学期教学“五认真”项目为: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评价等。 | ||
3 教学质量 | (10分)教学任务完成好,每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测中,达年级组综合均分或低于综合均分5分以内的,不扣分。 | 由学校根据每学期期中、期末统一检测数据进行核算。所任教学科成绩达年级组综合均分或低于综合均分5分以内,得10分;低于5分及以上、10分以内,得5分;低于10分及以上,得0分。 | |||
4 示范课、公开课 | (10分)每学期校级公开课至少1次,得10分。多增公开课每次加5分,区(片)、市、省级分别每次加10、15、20分。 | 每学期至少成功开设1次校级公开课,得10分。每多开设1次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公开课,额外加5分、10分、15分、20分。同一学期多次开课可累计加分。 | |||
教科研20分 | 5 课题研究 | (5分)每个人必须有校级个人课题,申报成功或按时结题;区级课题10分,市级加15分。 | 每人需承担至少1项校级个人课题,并成功申报立项或按时按质完成结题,得5分。若承担并完成区级课题,得10分;市级课题,得15分。 | ||
6 读书笔记 | (5分)每学期至少读1本教育书籍,写读书笔记1篇。 | 每学期至少阅读1本指定或自选教育教学类书籍,撰写1篇不少于1000字的高质量读书笔记。 | |||
7 反思撰写 | (10分)每月撰写一篇有质量的课堂反思或听课反思。。 | 每月撰写1篇课堂教学反思或听课反思(每篇不少于800字),按时提交。 | |||
引领成长10分 | 8 青蓝结对 | (5分)履行好各自职责(见结对材料),做好相关指导记录资料收集。 | 作为“青方”或“蓝方”,严格按照《江宁初级中学“青蓝工程”结对协议书》履行自身职责,定期开展指导与学习活动,详细做好指导记录、学习心得等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资料完整、真实。 | ||
9 成长档案 | (5分)按学校要求认真、真实完成档案填写,及时丰富个人资料和呈现成果,视内容丰富和美观程度等情况评分。 | 严格按照学校“青年教师发展班”成长档案的统一要求,认真、真实、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 |||
参与活动30分 | 10 活动出勤 | (20分)积极参加会议、培训等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积极参加学校及“青年教师发展班”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教研、学习等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 ||
12 参与配合工作 | (10分)积极参与并及时认真完成学校各部门完成的任务,每次按3分考核并累加。(德育处活动另有考核,除外)。 | 积极响应并主动承担学校各职能部门(如教务处、总务处、教科室等,德育处专项活动除外)布置的各项临时性或常规配合工作,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 |||
成绩显现 | 13 论文发表或获奖 | 教育正式刊物发表或获奖按校、区、市、省级分别加2、4、6、10分。(同一内容按最高奖计算) | 正式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评比中获奖。校级获奖,加2分;区级加4分;市级加6分;省级加10分。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分,按所获最高级别加分。 | ||
14 赛课、基本功竞赛 | 校、片、区、市级基本功竞赛分别加2、4、6、10分。(同一课按最高级别算) | 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赛课并获奖。校级获奖加2分;片级获奖加4分;区级获奖加6分;市级获奖加10分。同一竞赛项目按所获最高级别加分。 | |||
15 辅导学生成果 | 辅导学生校、区、市、省级获分别加2、4、6、10分(每项15分封顶,同一内容按最高奖计算)。有团体奖项的以团体算,团体分×2。 | 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艺体活动等并获奖。 | |||
16 个人荣誉 | 获得校、区、市、省以上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4、6、10分。 |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校级荣誉加2分;区级加4分;市级加6分;省级及以上加10分。 | |||
17 讲座、专题发言 | 校级开设专题讲座或指定发言,每次3分,片、区、市、省级分别加4、6、8、10分。 | 在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教研活动、校本研修等场合,应邀开设专题讲座或进行指定主题发言,每次加3分;在片级活动中进行讲座或指定发言,每次加4分;区级加6分;市级加8分;省级加10分。 | |||
附加奖项 | 18 其它加分 | 指特殊贡献、积极参与、额外劳动、付出辛苦等。个人申报,由工作小组合议后确定。(最高每项加4分) | 对于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重大活动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或积极承担并完成超出常规工作量的额外任务,付出较多辛苦且成效显著者,可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经“青年教师发展班”工作小组集体评议后,酌情给予加分,每项最高加4分。 | ||
总 分 | |||||
学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