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5/9 14:10:02 出处:本站 作者:戴家宽 有969位读者读过
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生办、各初中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照顾政策
烈士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个人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南京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考生同时满足几项政策性照顾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二、出具证明部门
1.烈士子女、享受相关加分政策的军人子女,应出具南京市民政局的证明。市民政局优抚处电话:83635658,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A座25楼2501室。优抚处将于
2.享受相关加分政策的警察子女,应出具南京市公安局或有关单位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证明。市公安局政治部直属工作处电话:84420069,地址:秦淮区三元巷洪公祠1号。
3.台籍青年,应出具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市台办秘书处电话:83635315,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A座13楼1315室。
4.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出具南京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68505419,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5.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子女,应出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证明。市人社局南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83151775、83151772,地址: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1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6.“紫金人才计划”中相关人才子女,应出具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的证明。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人才三处电话:83637673,地址: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22号楼308室。
7.少数民族考生,由区招生办初审,再交由本区民族部门确认。
三、日程及手续
5月中旬,符合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在毕业学校领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见附件一)。毕业学校在“学校意见”一栏内确认考生的应届在校生身份并加盖公章。
附件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
附件二: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应出具的证件及材料
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