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课题]关于我校2013年市、区、校级“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8/16 9:08:14 出处:本站 作者:28409 有2102位读者读过
各位教师:
2013年市、区、校级“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的做好我校2013年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材料准备(8.20前):各教师按照“个人课题”申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2.网上申报(8.21-9.4):今年的所有“个人课题”申报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然后逐级推荐申报。申报2013年“个人课题”的教师务必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地址和操作说明届时由市所另行通知)。
3.报表上交(9.4-9.5):网上申报成功后,教师A4纸打印市级《申报表一》、《申报表二》,并上交学校教科室,电子稿发送邮箱:jncjzxjks@163.com。
4.学校推荐(9.6-9.11):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在网上申报的校级“个人课题”中按学校申报“个人课题”数的50%比例推荐申报区级进行评审。
5.材料提交(9.12-9.13):学校将所有申报教师的《申报表一》、《申报表二》、《2013年度个人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的A4纸质稿;《2013年度个人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邮箱jnjksw@163.com。
6.市区级申报(9月份):区教育局进行匿名评审,并推荐市级进行评审。10月底前,公布评审结果。
今年网上申报程序和以往有所不同,首先统一在市所网站提交,产生匿名申报表,然后校、区、市评审都用此次提交的《申报表二》,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申报表填写的准备工作。
因为推荐到区级申报的比例为校级“个人课题”申报数的50%,所以,请广大教师结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和思考,踊跃申报,以便有更多的课题能被推荐到区级、市级申报评审。
江宁初级中学教科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
附:(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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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南京市教科所统一安排,2013年度(第八期)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第八期“个人课题”研究时间仍为两年),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 采取逐级匿名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请各校(园)认真组织教师做好“个人课题”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校(园)要积极组织教师和学校各类管理人员开展“个人课题”研究,建立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网络,努力实现80%以上教师有“个人课题”的目标;区教科研带头人必须申报区“个人课题”,并将有无市、区“个人课题”作为教科研带头人评选和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各校教科室主任要指导教师做好申报表填写和网上提交工作。
2. 各校(园)教师于8月20——9月5进行市教科所网上申报“个人课题”(具体申报地址和操作说明届时由市所另行通知),申报成功后,A4纸打印市级《申报表一》、《申报表二》,并上交学校教科室。
3. 各校(园)教科室根据课题的问题性、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组织校级匿名评审《申报表二》、推荐优秀个人课题报区级评审,并填写好《2013年度个人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学校推荐参评区级个人课题总数最多不超过校级立项的50%)
4. 各校(园)于9月12—13日将学校推荐区级评审的优秀“个人课题”材料上报区教科室309室。
上报材料:(《申报表一》、《申报表二》、《2013年度个人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的A4纸质稿;《2013年度个人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邮箱jnjksw@163.com。
上报材料要求:《2013年度个人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表一》集中装订在一起,《申报表二》按类别有序整理。
5. 区教科室于9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区级“个人课题”,同时在立项的区级个人课题中遴选出优秀的区“个人课题”上报市教科所,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6. 市教科所根据区级评审推荐结果,于
今年网上申报程序和以往有所不同,首先统一在市所网站提交,产生匿名申报表,然后校、区、市评审都用此次提交的《申报表二》,故请各校(园)
7. 2013年度“个人课题”不收取任何评审、立项费用。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附:(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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